北京讨债公司分享:人死后欠下的债怎么办
发布:2026-10-20 07:08 编辑:fengxing 热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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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债还钱本来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会出现债务人死亡的情形,很多人就会认为是不是人死了账就消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那么人死后欠下的债怎么办?下面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死后欠下的债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通俗来讲就是,如果债务人死后还剩下财产,则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范围内进行偿还,超出部分视其意愿而定。如果债务人死后剩下财产,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或者债务人并没有遗产剩下,则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不是债务人名下所有财产都可以算作遗产,有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进行区分。而对于继承人,只要在遗产处理前没有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就视为接受继承。


  二、债务人死后的债务如何分配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死亡后,其配偶和继承人应否承担责任和在什么范围内承担责任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首先应取决于债务人的债务性质,即债务人的债务究竟是仅属于其个人的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1)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


  (3)债务人举债的目的和债务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赌债等,则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三、如何催讨债务人死后遗留债务

  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


  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更多关注www.bjcxtt.com 风行商务北京要债公司,北京要账公司,北京追账公司 、北京讨债公司原创编制,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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