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讨债公司解答:三角债务房产如何处理?
发布:2021-02-06 09:36 编辑:admin 热度: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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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讨债公司为你解答:民法典对三角债务房产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规定,三角债务的三方如果是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三方可以协商相互抵销债务。

 

    北京讨债公司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更多关注www.bjcxtt.com 风行商务北京要债公司,北京要账公司,北京追账公司 原创编制,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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