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讨债公司解答:什么情况下民间借贷构成诈骗罪
发布:2021-04-07 12:17 编辑:fengxing 热度: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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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别人欠钱不还,警察会管吗?(该不该管?什么时候管?)

2、一个典型案例:以为是“借贷纠纷”实则是“诈骗犯罪”

 

一、别人欠钱不还,警察会管吗?(该不该管?什么时候管?)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欠钱不还”属于什么性质,再谈警察该不该管。

1、单纯的“欠钱不还”属经济纠纷,警察不管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明确:

第一条:必须划清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条:严禁非法干预经济纠纷问题的处理。

简单来讲,如果只是一般情节的“欠钱不还”,这属于民事范畴内的经济纠纷,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警察无权管辖。

此类借贷纠纷可以向乡镇、村,办事处、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2、“欠钱不还”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犯罪的,警察必须管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判断“欠钱不还”的债务问题是否成立诈骗,通常需要结合具体的借贷行为,从两方面来判断——

主观上,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客观上,有没有采用欺诈手段、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取得“借款”;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借款行为中存在涉嫌“诈骗”情节的,那么出借人可到公安机关报案,此类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经查属实的,可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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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个典型案例:以为是“借贷纠纷”实则是“诈骗犯罪”

借款行为通常千模百样,借贷纠纷和诈骗犯罪的界限也往往很难区分。从实践来看,大部分的借款行为都属于民事范畴的借贷纠纷,但是也不乏一些案件,当事人可能觉得只是借贷纠纷,但其实已经涉嫌诈骗犯罪了——

【典型案例】

陆某与李某是高中同学,2019年12月李某以需要钱做生意为由,向陆某借钱6.5万元,并承诺于2020年1月还款并支付利息。

当时,李某给陆某出具了一张手写的借条,对借款事实进行确认,借条内容字迹清晰。奇怪的是,3个多月后,借条上的字迹竟然完全消失不见了。

借款到期后,李某则以没有证据为由,一直不还钱。陆某实在忍无可忍,将其起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查,李某书写借条时使用的应该是一种“字迹消失笔”。刚书写时字迹清晰,随着时间推移字迹会慢慢消失,消失的时间长短会受到环境温度湿度的影响。幸运的是,陆某曾给该借条拍过照片,这张“神奇借条”的原貌得以呈现。

而李某故意使用“字迹消失笔”书写借条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所以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在此案中,看似是一起“欠钱不还”的简单借贷纠纷,实际上却是一起恶意诈骗案件——

李某特意购买“字迹消失笔”,在明知这种笔书写的字迹会随着事件推移使消失,却故意用在书写借条上,意图逃避归还借款,符合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在客观上,李某虚构事实不承认自己的借款事实,隐瞒真相,符合诈骗罪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诈方式”的客观要件的规定。

对于这类案件,受害人在掌握了对方涉嫌诈骗的证据后,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警立案,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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