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讨债公司分享:拖欠货款造成损失的法律风险防范
发布:2021-05-29 01:02 编辑:admin 热度: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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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公司的有些业务需要经常要为客户垫付资金的实际,及公司运营过程中的由于交易而产生未及时支付货款产生的拖欠风险,拖欠货款现象具有普遍性,它会造成公司资金周转率降低,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危害匪浅,所以,防治货款被拖欠的法律措施对公司来说很重要。
       法律防治货款被拖欠失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到各方面的问题。按时间顺序划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阶段、事中阶段、事后阶段。
一、事前阶段
        事前阶段是指商品买卖合同签订之前的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调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即在历史考察的基础上了解客户的的商业信用、经营情况、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等情况。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调查结果将作为公司是否与客户签订商品买卖合同的决策依据。特别是对于新客户和要求改变交易习惯(如要求增加交易额、延长付款期限和改变付款方式等)的老客户,最好能对其开展资信调查,以保证交易对象都是资信良好的企业,增大应收款的回收可能性。一般说来,资信调查的方法有直接调查和间接调查两种。
    1、直接调查方法
        直接调查方法是指对客户采取查阅财务资料、参观经营场所和访谈管理人员等方式,直接了解客户信息的方法。
    2、间接调查力法
        间接调查方法是指通过对客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间接了解客户信息的方法。间接调查的一般方法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客户的注册登记和年检情况,了解客户的企业性质、股东构成、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等;向税务管理部门了解客户的纳税情况;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查作为客户经营场所的房地产的权属状况;向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与客户有经济交往的其它企业等调查客户的行业地位和商业信誉;等等。
二、事中阶段
        事中阶段是指签订合同至货款支付期限届满前的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签订好合同并制作和保存好合同履行相关记录、采取债权保障措施。
    (一)签订好合同并制作和保存好合同履行记录。意义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是为债权的存在提供依据,二是为债权的内容提供依据。
    (二)采取债权保障措施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人的担保,也称信用担保,主要是指保证的担保方式;另一类是物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等担保方式。这几种担保方式我部在以前发表的文章中做过介绍.
三、事后阶段
        事后阶段是积极追收被逾期拖欠货款的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在及时掌握货款被逾期拖欠信息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追收货款。
    (一)及时掌握货款被逾期拖欠的信息
        一般而言,如果客户方面出现了下列情况,则表明货款很可能被逾期拖欠:(1)在付款期限内以各种借口作为不能马上付款的理由, 如已把支票寄出、货物质量有问题、货物与单据不符等;(2)推翻付款承诺,如以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要求延期付款或开出远期票据等;(3)在货款仍未还清的情况下要求继续赊购货物等等。这时,应尽量调查和了解清楚客户当时的资信状况和经营情况,分析客户是否有意逾期拖欠货款,以争取主动。
    (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追要货款
        对于已经逾期支付的拖欠的货款,积极追收,包括非诉讼方式和诉讼方式追收两种方式:
    1、非诉讼方式
        非诉讼方式适用于货款刚被逾期拖欠的时候,并可区别追讨对象为大客户、一般客户和高风险客户而采取不同的策略。
        对于大客户逾期拖欠货款,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以处理好商业机会损失与货款回收风险之间的关系。
        对于一般客户逾期拖欠货款,我们可采用一般追讨程序处理:如在货款被逾期拖欠的第一个月内,应发出要求客户付款的通知;如在货款逾期拖欠一个月后仍没有收回的,应适当采取措施增加客户的压力,停止继续供货;如在贷款被逾期拖欠两个月后仍没有收回的,应郑重向客户表明已将该项业务当作专案处理,如客户继续持拖延或拒绝还款的态度,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进行追收,如在货款被逾期拖欠三个月后仍没有收回的,应采取诉讼追收方式处理。
        对于高风险客户(即信用不良客户)逾期拖欠货款,我们应严肃对待,立即停止供货,尽快调查清楚客户逾期拖欠货款的原因。即使暂时财务困难而拖欠,也应在严密观察客户情况的基础上起码采取前述一段追讨程序进行追讨;如属客户有能力偿还货款而又故意拖欠,则应立即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进行大力追讨,以防客户利用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申请破产或以欺骗手段注销企业等方式逃避债务。
        要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的限制,最好能取得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企业曾经催告拖欠货款的客户还款或拖欠货款的客户曾经承认债权的确凿证据,以使诉讼时效发生中断的法律效果。
    2、诉讼追收
        诉讼追收是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裁判结果促使客户清还被拖欠的货款,并同时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以使裁判结果能够顺利执行。诉讼追收是目前比较常用的一种追收方式,其优点是由权威机构作出的裁决对拖欠货款的客户具有威慑力,且最后的裁判结果被依法赋予可强制执行的效果,取得最终裁判结果的企业能随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拖欠货款客户的财产,从而使企业在往后的追收过程中居于主动地位。
         防治货款被拖欠的工作也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每一环节的工作都必须依法办事,以使公司垫款或因赊销商品而产生的债权保持应有的法律威慑力,促使拖欠货款的客户不敢怠于履行付款义务。更多关注www.bjcxtt.com 风行商务北京要债公司,北京要账公司,北京追账公司 原创编制,转载请注明出处QQ图片2021052901142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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