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讨债公司解答:被告人无法支付欠款怎么处理
发布:2024-03-27 14:10 编辑:admin 热度: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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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无法支付欠款的,如果确实是无力支付,则债权人可以让其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协商签订新的还款协议。

  但是如果被告人有能力之后依然不履行其法定义务,则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一般会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划拨、变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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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更多关注www.bjcxtt.com 风行商务北京要债公司,北京要账公司,北京追账公司 原创编制,转载请注明出处QQ图片2020072708511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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