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账公司解答: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还吗?
发布:2020-10-07 10:35 编辑:admin 热度:271

QQ图片20200811103559.jpg现在这个民间借贷呢在社会当中时有发生,而且往往有些高利贷的游走在这个法律灰色地带的边缘,那么到底什么是高利贷,高利贷合不合法,高利贷要不要还呢,下面我们通过一个类似的案例来看一下,张三和李四是好朋友,那么张三由于在生意上资金周转比较困难,因此就是找到李四借钱,那么李四非常爽快,但是同事跟张三讲你要借钱没问题但是你要给我付利息,毕竟也是用于商业运作,我的钱呢也是需要做事的,那么就给我补点利息,张三听了之后也说没问题,那么双方就达成了一个协议,就是张三向李四借十万块钱,这是本金,但是双方约定的利息是五分钱,那么一年也就是六万块钱,写条子的时候呢,就写了张三向李四借本金是十六万块钱,这个借期就一年,一年后归还,那么对利息当中在借条里面就没有进行了特别约定,那就是说实际上来说的话,他们是说借了本金十万块钱,同时将五分钱一年的利息就是6万块钱写在了在里面合计十六万块钱,随后一年时间到了


张三呢,这个生意上出现了困难,就没有钱了还李四,既然没钱还,那我就去法院起诉,反正有你写了,白纸黑字的条子在这里面,我就不相信这钱要不回来,那么在本案当中,张三向李四书写的,这个十六万块钱的借条,属不属于高利贷呢,这笔钱要不要还呢,或者说这个钱应该怎么还呢,民间借贷的利率问题,那么根据相应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规定,国家保护的,已经归还的利息最高不超过三分,那么正常的利息为两分,那么结合在本案当中,张三和李四的民间借贷,张三的是,拿了李四10万块钱本金,双方约定了,相应的利息,而且决定的是到期之后本息一起归还,那么也就是在整个借钱期间,那个张三是没有李四偿还任何利息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个受法律保护的,应当视为两分钱的利息也就是一年24%的利率,在这个案子当中,张三向李四借钱总共借了一年,那么一年当中来讲的话,他应当要支付的利息为24000加上本金就是12万4千元,虽然条子上写的是本金为十六万元,那么如果在法庭上双方都能够说明相应的问题,说明十六万元的来源,那么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在本案当中能够予以支持的本息,个人认为应当是以十二万四千,高利贷虽是违法但是不意味着,向高利贷所借的所有的钱都不用还,类似本案当中,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本金和利息还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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